婚姻家庭生活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矛盾,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的时候,离婚就成为很多人的选择。上海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对于离婚的处理也有一套自己的规定。那么,上海起诉离婚有哪些时间限制呢?
一、上海起诉离婚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超过30日,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离婚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30日时间限制并不是自夫妻双方分居开始计算,而是自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多年,只要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无法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二、上海起诉离婚时效中断
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分居超过30日后,离婚诉讼时效会被中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离婚诉讼时效中断:
2.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
离婚诉讼时效中断后,30日的离婚诉讼期间重新开始计算。
三、上海起诉离婚时效自中断之日起计算
如果离婚诉讼时效被中断,那么在中断原因消除后,离婚诉讼时效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例如,夫妻一方在分居后离开住所地满一年,导致离婚诉讼时效中断。一年后,夫妻一方返回住所地,离婚诉讼时效从夫妻一方返回住所地之日起重新计算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