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办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和普通夫妻一样,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两种方式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 立案: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审理: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4. 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反之,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协议离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这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
诉讼离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保障了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离婚纠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