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了对方并非必须离婚。婚姻关系是否要走向终结,取决于受欺骗一方的意愿以及双方对于这段婚姻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如果受欺骗方想要维持婚姻,双方可以进行坦诚的沟通。明确指出欺骗行为给对方带来的伤害,欺骗方需要真诚地道歉,解释欺骗的原因,并承诺以后不再有类似行为。双方还可以一起探讨如何重建信任,比如建立更透明的沟通模式、定期交流等。必要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帮助,他们能够提供更有效的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夫妻修复关系。
如果受欺骗方认为这段婚姻无法再继续下去,那么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受欺骗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为协议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款明确了诉讼离婚的程序和判决离婚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一方的欺骗行为不一定直接等同于“感情确已破裂”,但如果欺骗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法院也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