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实体店购买的东西是坏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要求赔偿:
1. 及时携带商品和相关凭证(如购物小票、发票等)回到购买的实体店,向商家说明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更换完好的商品。
2. 如果没有相同的商品可供更换,您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3. 如果商品的损坏给您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因为商品损坏导致您的其他财产受损或者影响了您的正常工作、生活等,您可以向商家提出赔偿这些损失的要求。
4. 若商家拒绝您的合理要求,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他们协助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