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无法确定怎么办

工伤赔偿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由此来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那么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无法确定怎么办?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一、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无法确定怎么办

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无法确定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付工伤保险费时,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因此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与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计算的待遇的差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的法益损失。

二、工伤赔偿本人工资是指什么

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三、工伤保险当时没有报,现在怎么办

工伤保险当时没有报导致过了期限,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工伤认定也该去申请。虽然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提起侵权赔偿之诉。因为劳动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也属于侵权损害。《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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