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做坏东西,赔偿的方式和金额通常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果是因为正常工作流程中的失误或者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物品损坏,且员工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如果是由于员工的疏忽大意、违规操作或者故意行为导致物品损坏,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这需要对损坏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通常以市场价格或者物品的重置成本为参考。
2. 根据厂里的规章制度确定赔偿比例。有些工厂可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造成损失的情况,员工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3. 双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员工和工厂可以通过协商,根据具体情况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 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同时,用人单位在要求员工赔偿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行为确实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并且损失的金额应当合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滥用权力、随意要求高额赔偿或者以赔偿为由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