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刑事侦查过程中,对涉嫌犯罪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宣布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在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宣告,告知被拘留的事由和期限。如果无法在二十四小时内宣告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但是,必须在延长期满前宣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拘留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告知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单位,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律师。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工作单位和律师有权会见被拘留人。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必须在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宣告,告知被拘留的事由和期限。如果无法在二十四小时内宣告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同时,被拘留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内,告知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单位,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