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被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情况下,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既有刑事性质,又有民事性质,具有双重性质,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一种复合诉讼形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并给予被害人相应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的起诉标准为:被害人在犯罪行为中受到了损害,且该损害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在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中,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程序,但是两个程序在实践中是相互联系的,刑事判决对民事判决具有重要的影响。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请求判决赔偿财产损失、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判决中予以裁定。被害人请求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裁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侵权人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讼的诉讼程序、证据要求、赔偿标准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