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出现破裂,无法调和时,提起离婚诉讼是常见的途径。对于起诉离婚中查找对方的环节,当事人难免会有诸多疑问。本文将详细解答“起诉离婚法院会找到人吗”这一问题,并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找到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时,应当依法送达传票和应诉通知书。传票和应诉通知书应当送达给当事人本人。也就是说,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会对被告进行查找,并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其应诉。
法院寻找被告的方式主要包括:
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
向被告的亲属、邻居、单位、学校等处了解情况;
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被告;
在被告经常出没的地点张贴公告。
法院会尽最大努力查找被告,但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能无法找到被告:
被告故意躲避传票送达;
被告的住所或联系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法院无法及时获取;
被告已出国或已经死亡。
二、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如果法院无法找到被告,可以选择以下方法:
申请公告送达:向法院申请将传票和应诉通知书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期为60天。
委托律师寻找:聘请律师帮助查找被告,律师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获取被告的信息。
登报寻找:在全国性或当地性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寻找被告下落。
三、起诉离婚法院找不到人对判决有什么影响?
法院在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可以继续进行。如果法院经过公告送达或者其他方式,确定被告下落不明,可以缺席审判。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对离婚诉讼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