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调和时,可选择提起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能否在本地进行呢?本文将为您详解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
一、起诉离婚我能在本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对下列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婚姻关系纠纷,由夫妻共同住所地或者夫妻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夫妻可以向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如果夫妻只有一方在本地居住,那么另一方可以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是否涉及管辖异议?
管辖异议是指被告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法院无权审理其案件。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起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可以向该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提出。如果被告未及时提出管辖异议,则视为其接受了该法院的管辖。
三、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
(二)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三)结婚证复印件;
(iv)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如有子女);
(v)其他证据材料(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