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复杂且重大的事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诸多法律问题。一旦离婚程序完成,双方都对婚姻关系进行了终结性的处理。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仍有可能再次对另一方提起诉讼。
一、离婚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离婚判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原则上不能再对另一方提起与离婚相关的诉讼。
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允许离婚后的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这些例外情况包括:
1. 原判决存在显着错误的;
2. 原判决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 判决后出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
在满足上述例外条件的情况下,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再审程序的启动并不意味着原判决立即失效,原判决仍然具有执行力。只有在再审程序中,原判决被撤销或变更,新的判决才会生效。
二、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如果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请求分割另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一方当事人如果在离婚后一年内没有提起诉讼,则视为认可原财产分割方案,不得再提出异议。
三、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争取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后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如果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权分配不服,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1. 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和个人意愿;
2.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3. 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