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或其他权利义务存在不满,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离婚后不满可以起诉吗?
1.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如果一方对分割结果不满,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2. 对于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对子女抚养权判决不满,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3. 对于抚养费支付
一方认为对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或抚养费数额过低,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追加抚养费。
注意:上述诉讼时效均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离婚后不满如何起诉?
1. 收集证据
起诉前,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清单、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2. 确定被告
被告一般为对方当事人,如果是变更抚养权,则被告为另一方当事人及子女。
3. 起草起诉状
起诉状应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诉讼
1. 变更条件
《民法典》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形下,一方才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子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等行为的;
子女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利于子女成长;
其他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形。
2. 诉讼程序
一方当事人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后,法院会进行调查取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