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劳动期满并不属于单方解除。
劳动期满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一定期限届满,即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不需要任何一方提前通知或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订的,劳动者享受与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的劳动者相同的权益。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劳动期满后,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和权益,包括工资、社会保险、法定假期等。
在劳动期满的情况下,雇主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期满后,如果雇主希望继续雇佣该劳动者,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期满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一定会失去工作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继续在原雇主工作,并享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益。
劳动期满后,劳动者也有权选择不继续与原雇主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以自由选择其他就业机会。雇主不得因为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而进行歧视或处罚。
劳动期满并不属于单方解除。劳动期满意味着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雇主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在劳动期满后,享有相应的权益,并可以选择继续与原雇主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选择其他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