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刚离职就摔跤,能否获得赔偿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摔跤是在工作场所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例如在办理离职手续的过程中因工作场所的设施问题而摔跤,那么您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工伤赔偿。
但如果摔跤与工作毫无关系,例如在自己家中或者在公共道路上,且不存在他人过错导致您摔跤的情况,那么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如果是因为他人的过错导致您摔跤,比如公共场所的地面湿滑但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他人的推搡等,那么您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如果能认定为工伤,您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而您能证明他人的过错导致您受伤,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主张赔偿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摔跤的原因、损失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