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火车玻璃掉落,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是因为火车自身的质量问题或者维护不当导致玻璃掉落,造成乘客受伤或财产损失,铁路部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乘客可以要求铁路部门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因受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
如果玻璃掉落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等导致,且铁路部门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和防范义务,那么铁路部门可能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可能会基于人道主义给予一定的补偿。
如果玻璃掉落是由于第三方的故意破坏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那么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铁路部门在自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协助调查和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如果承运人未能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导致旅客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或者损失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火车玻璃掉落的情况中,需要具体分析导致玻璃掉落的原因,以确定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