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工作做得不好被辞退,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上述法定程序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程序有明确规定。在不能胜任工作这一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履行培训或调岗等前置程序,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对于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面对被辞退的情况时,应了解自身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