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究有期限是中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个原则的制定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以及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刑事追究有期限可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刑事追究的期限限制,那么一些案件可能会拖延很长时间,导致被告人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这样会对被告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有了刑事追究的期限限制,被告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知道案件的审理结果,从而得到及时的解脱。
其次,刑事追究有期限可以保障司法公正。如果没有刑事追究的期限限制,那么一些案件可能会被拖延很长时间,这样就会影响审判的公正性。而有了刑事追究的期限限制,法院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理案件,这样可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最后,刑事追究有期限可以维护社会稳定。如果没有刑事追究的期限限制,那么一些案件可能会拖延很长时间,这样就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而有了刑事追究的期限限制,法院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理案件,这样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于刑事案件,从立案之日起,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需要延长的,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要延长的,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审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