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贩卖毒品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贩毒数量的判定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贩卖的毒品数量较少,属于个人使用范围内,那么刑事责任可能会相对较轻。但是如果数量较大,涉及到组织、策划、运输等多个环节,那么刑事责任将会更加严重。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不同毒品的刑事责任标准。例如,对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认定为“大量贩卖”,会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而对于其他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也会被认定为“大量贩卖”,刑期也会相应加重。
综上所述,贩毒数量的多少并不是唯一的判定标准,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而无论贩毒数量多少,都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贩卖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数量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一)鸦片二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二十克以上;(二)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两克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贩卖其他毒品数量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海洛因、冰毒、大麻、鸦片、可卡因等毒品二百克以上,但不满五百克的;(二)海洛因、冰毒、大麻、鸦片、可卡因等毒品五十克以上,但不满二百克的;(三)鸦片二千克以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二十克以下的;(四)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