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口头传唤是多少条

刑事口头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是在没有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刑事口头传唤到底有多少条法律规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询问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询问的事由。同时,询问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律师参加询问,并告知其有权拒绝回答与自己有关的问题。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当在询问前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口头传唤需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规定:

第一,公安机关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询问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询问的事由。

第二,询问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律师参加询问,并告知其有权拒绝回答与自己有关的问题。

第三,公安机关应当在询问前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刑事口头传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询问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询问的事由,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律师参加询问,并告知其有权拒绝回答与自己有关的问题,以及告知犯罪嫌疑人有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等方面。在口头传唤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