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却拒绝见面或联系。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双方不见面起诉离婚怎么办呢?
一、双方不见面起诉离婚怎么办
1. 收集证据: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对方婚外情、家庭暴力、长期分居等。
2. 起草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写明离婚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收集到的证据。
3. 向法院递交材料: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审判庭立案庭递交起诉材料。
4.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起诉后,会将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送达给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起诉状后,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和证据,组织双方调解或开庭审理。
5. 判决:如果法院调解不成,会通过判决的方式来解决离婚纠纷。判决书会明确是否准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二、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如果另一方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缺席判决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申请再审。
三、起诉离婚对方下落不明怎么办
如果另一方下落不明,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法院会在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另一方收到公告后,可以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