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行是指犯罪行为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该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在中国法律中,探望罪犯是有特定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在侦查、审判期间,可以会见近亲属、代表或者律师。会见的时间、地点、方式由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但是必须保证会见的权利。”
也就是说,罪犯在侦查、审判期间可以会见近亲属、代表或者律师,但必须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下进行,保障会见的权利。同时,会见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不得传递信息,不得干扰会见秩序。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监禁是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并使其在一定的场所和时间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刑罚。”也就是说,罪犯在服刑期间,除了法律规定的探视外,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外出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罪犯的近亲属、配偶和其他对其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的人,有探视罪犯的权利。”这些人可以在监狱规定的时间、地点下探视罪犯,但必须遵守监狱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罪犯在侦查、审判期间可以会见近亲属、代表或者律师,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下进行,保障会见的权利。罪犯在服刑期间,除了法律规定的探视外,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外出的,但近亲属、配偶和其他对其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的人有探视罪犯的权利,但必须遵守监狱的规定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