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夫妻感情破裂,可选择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因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的一种法律途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据呢?
一、起诉离婚要证据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由一方提请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证据。证据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等。具体需要提交的证据因案情而异,但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2)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书信、日记、证人证言或行为举止方面的证明。
(3)财产分割的证据:如财产清单、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账单。
二、起诉离婚证明婚姻关系不存在?
婚姻关系不存在是指夫妻双方从未登记结婚,或虽已登记结婚但婚姻关系因故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证明婚姻关系不存在的证据,如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撤销婚姻登记申请书。
三、起诉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是指夫妻双方感情基础已经丧失,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提交证据,如分居证明、吵架记录、冷战行为或家暴证据。但需要注意,单方面的证言或意见不能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
综上所述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以及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具体需要提交的证据因案情而异,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