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第三人发生婚外情,构成对婚姻关系的重大侵害。遭背叛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考虑是否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
一、起诉离婚传小三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一方发生婚外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婚外情行为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进而请求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无过错方可以考虑将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做的好处在于:
可以查明第三人与过错方的婚外情关系,为离婚提供证据支持。
二、起诉离婚传小三 找谁取证
在起诉离婚传小三的案件中,取证至关重要。无过错方可以收集下列证据:
第三人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户口本;
过错方与第三人同居、开房、发送暧昧短信或电子邮件等证据;
调查取证公司的调查报告等。
三、起诉离婚传小三 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在审理离婚传小三的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婚外情的性质、持续时间等;
无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例如是否也有婚外情行为;
双方的过错大小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经过审理,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是否判决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做出判决。
起诉离婚传小三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无过错方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前,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收集必要的证据,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