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感情上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法律有明确规定,离婚案件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起诉要回去老家起诉吗?
如果您要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与被告不在同一城市生活,而被告又拒绝返回原居住地应诉的,您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居住地人民法院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不属于同一省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对于该离婚纠纷无管辖权。
如果您与被告分居异地,且无法确认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建议您向原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该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二、离婚起诉可以协商管辖吗?
原则上,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一致选择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协商管辖。协商管辖的法院必须是与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协商管辖必须在提起诉讼之前进行,且需要达成书面协议。
三、起诉离婚后还能撤回吗?
是的,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您可以撤回离婚起诉。撤回起诉需要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并经法院审查后准予撤诉。撤诉后,原起诉状的效力自动失效,离婚案件审理终止。需要注意的是,撤回起诉后,如果您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将被视为新的诉讼,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