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此时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起诉法院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起诉法院咋办?
1. 确定管辖法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不详,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 准备起诉材料:起诉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如有)、分居证明(如有)。
3. 提交起诉书: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民事立案庭提交起诉书,并缴纳相应诉讼费用。
4. 等待法院受理:法院会在7日内审查起诉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5. 开庭审理:法院受理后,将在15日内指定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
6. 庭后调解:法院在开庭时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自愿和解,可以撤回起诉或达成和解协议。
二、离婚起诉法院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被告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结婚证复印件
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如有)
分居证明(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