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种神圣的契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可能面临挑战。对于现役士官来说,由于其特殊的职业性质,离婚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本文旨在探讨现役士官起诉离婚的合法性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现役士官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军人与非军人结婚或军人与军人结婚后,因一方在军队服役导致两地分居,而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无效的,另一方不得拒绝离婚。
现役士官若与非军人或其他军人结婚,在符合分居满两年、感情不和、经调解无效等条件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现役士官起诉离婚需注意哪些问题?
1.起诉时间:军人起诉离婚需注意起诉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军人与非军人结婚后,一方因参军入伍而与另一方两地分居的,自一方离军后一年内或从军后满五年一方要求离婚的,不准离婚。
2.证明材料:现役士官起诉离婚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登记证明、户口本、工资收入证明、分居证据等。
三、现役士官起诉离婚该如何进行?
现役士官起诉离婚的程序与普通公民基本相同,但需要通过军方渠道。具体步骤如下:
1. 向部队政委或政治机关提交离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