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存续与否受当事人双方共同决定的影响,但外部因素,如婆婆、公公等,有时也会在夫妻关系中发挥一定的作用。那么,婆婆让离婚可以起诉吗?
一、婆婆让离婚可以起诉吗?
简单来说,婆婆要求离婚并不能成为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直接法定理由。婚姻法规定,只有在夫妻之间出现法定离婚情形时,当事人才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定离婚情形包括:
一方有重婚行为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家庭暴力或虐待
分居满两年
感情不和、确无和好可能的
仅仅是婆婆要求离婚,并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所以不能直接成为起诉离婚的理由。
二、婆婆干预婚姻可否作为起诉离婚的参考要素?
虽然婆婆要求离婚不能直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但如果婆婆的行为对夫妻感情产生严重影响,则可以作为起诉离婚时法院考虑的因素。
例如,如果婆婆长期对一方进行精神虐待、言语辱骂或肢体暴力,导致夫妻关系难以维持,这种情况下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可能会将婆婆的干预作为判定感情破裂的佐证,提高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三、婆婆破坏夫妻感情可否独立起诉?
如果婆婆的行为严重破坏夫妻感情,但当事人不愿意提出离婚,则另一方可以考虑独立起诉婆婆。需要提出的是,此类诉讼的法律依据并不明确。
法院会参考《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行为的规定,如果婆婆的行为构成对夫妻感情的侵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婆婆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