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和纠纷时,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即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外地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到当地起诉离婚呢?
一、外地到当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两种情形例外:
(1)男女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军人一方离开家庭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部队驻扎地人民法院管辖。
外地当事人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外地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外地当事人到当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证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材料,例如户口本、暂住证、工作证明等
(5)其他证据材料,例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
三、外地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1)收集证据: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至关重要,例如聊天记录、短信、证人证言等。
(2)管辖法院的选择:外地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