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拒绝起诉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起诉到法院的,法院不会强制当事人离婚。可以拒绝起诉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撤诉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此期间,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视为离婚申请未提出。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撤诉离婚。
三、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能否反悔?
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判决书生效后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判决的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或者有重大遗漏的,可以撤销判决。法院判决离婚后还可以反悔。
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拒绝起诉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撤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判决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