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起诉的时机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重要问题。在我国,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条件之一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或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不同时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不同时提出离婚,那么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就有权拒绝调解和诉讼,法院也不会受理离婚诉讼。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怎么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超过三十日,即视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等待法定期限,在三十日内如果对方未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则视为双方自愿离婚,法院可以受理离婚诉讼。
三、协议离婚失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吗?
1、有法定过错情形
如果一方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两年以上分居
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以上,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居期间必须是实质性分居,即夫妻双方解除夫妻关系,不再同居、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