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

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会见律师会见是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那么刑事诉讼中?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

刑事案件律师在以下阶段可以介入:

侦查阶段

1.刑事律师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

1.刑事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

1.刑事律师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二、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

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会见,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需要会见当事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需要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特殊情形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

三、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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