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体现在不同方面,如直接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而间接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一起共同证明和确认案件的事实。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为了能够帮助大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所以整理了本文,下面立即为您解答,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立即本站问律师即可,全天在线解答疑难, 针对个人情况提供个性化法律建议,让您的权益得到最完善的维护!
一、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
(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比较:
1.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
2.间接证据
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某一项证据的内容,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为正在被追诉的人所实施的。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提醒您:直接证据相比于间接证据,更能有效地直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增加说服性,而间接证据独自构成不了有效的证据,不具有说服性和可信性,间接证据需要其他证据的结合来构成主要的事实证据,这也是两者的不同的地方。
三、公安机关受理和立案有什么区别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民众的报案,都必须受理,不得拒绝。但是否立案,要看是否构成了刑事案件,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有的话,就立案;没有的话,就不立案并告知报案人。报案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立案不正确,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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