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对于确属于拘留错误的,应当由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予以赔偿,如果其不赔偿的,可以是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

一、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诉的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接受申诉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这里所说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指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终审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二、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三、盗窃罪可以免于起诉

盗窃罪可以免于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刑事案件,不起诉情形须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关于谁有权提出刑事申诉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分享,相信大家看了以后有了更多认识,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遇到法律方面问题时,不要惊慌这时需要正确冷静面对,建议直接本站免费问律师,高效专业的法律团队为您解决问题,本着真诚服务每一个客户,多年服务经在线律师验为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法律问题不再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