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很多,其中之一便是追究刑责,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纠纷的解决乃至自身利益的维护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那么什么是过失犯罪?接下来为您在线解答,通过整理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分享,如果您问题比较紧急,建议直接本站发起律师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一对一咨询,让您的选择更加明智!
一、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否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 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以及被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37条,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 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 309号)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25 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在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中修改了此提法,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 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7 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 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第4款规定: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出:
(一)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 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三)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处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 的相关规定在第37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三、过失致人轻伤一级算不算犯罪
过失使人轻伤一级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坐牢,不存在量刑问题。
根据《刑法》的限定,在侵害人是过失的情况下,要使人重伤才构成过失使人重伤罪,过失使人轻伤是不构成犯罪的。只有侵害人是有意而否过失的情况下,使人轻伤的才构成有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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