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原来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没有原来户口,会带来一系列麻烦。除了基本的户口登记之外,还会影响到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离婚后女方没原来户口怎么办

一、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如果女方户口迁出后,原户口仍存在,可以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等材料。

二、申请落户在现居住地

如果女方户口迁出后,原户口不存在,或者无法恢复户口,可以申请落户在现居住地。需要提供身份证、暂住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三、申请集体户口

如果女方无法落户在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可以申请集体户口。集体户口由居委会或单位管理。

四、申请特困户口

如果女方属于特困人员,可以申请特困户口。特困户口由民政部门管理。

五、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2条规定,夫妻关系解除后,女方户口迁出时,应在户口登记簿和户口卡片上加注“离异”字样。第17条规定,公民离婚后,妇女一方可以保留结婚前的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离婚后迁往夫或妻的户口所在地。

六、注意事项

离婚后女方没有原来户口,需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否则,会影响到个人权益。办理户口手续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户口本等。

七、法律建议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