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有余罪,如何处理起诉期?(刑期已满释放) 发布时间:2023-07-11 阅读数:67 分类:刑事辩护 来源:线上律师咨询网 刑满释放人员超过起诉期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被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刑事起诉期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