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原因不给离婚证怎么办

疫情原因不给离婚证怎么办?

疫情原因不给离婚证怎么办

婚姻不幸,夫妻双方想要离婚时,却因疫情原因导致民政局停止办理离婚业务,这无疑给原本就困难的离婚程序增添了新的阻碍。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协商解决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可以协商解决,待民政局恢复办理离婚业务后,再行办理手续。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2. 诉讼离婚

若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提起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疫情期间法院不受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财产等。待疫情结束后,法院将恢复受理离婚案件。

3. 行政复议

如果当事人认为民政局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的行为违法,可以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撤销民政局的不当决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期限只有60天,超过期限将丧失复议权。

4. 寻求法律援助

对于经济困难或不懂法律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机构会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5. 异地办理离婚

如果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确实无法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可以考虑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异地办理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双方长期分居异地且无合意离婚条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办理离婚登记可能会存在一定困难和风险。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了解最新办理离婚业务的有关规定;

妥善保管好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注意收集婚姻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夫妻感情不和的书信、短信等;

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律师协助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