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期是新婚夫妇关系的磨合期,也是法律赋予夫妻的冷静期。但如果领证期结束就离婚,又该怎么办呢?
一、领证期结束就离婚怎么办?
如果领证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要求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证期结束,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无需继续等待冷静期。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
二、领证期内可以协议离婚吗?
可以。领证期内,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未领取的,则该离婚申请失效。”
三、领证期内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者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可见,领证期内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方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其他情况下,领证期内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
四、领证期结束就离婚的后果
领证期结束就离婚的后果包括:
无法获得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保障;
财产分割按照普通夫妻处理,可能导致一方利益受损;
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