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就会产生关联,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有所不同。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定有罪,被害人才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和标的也与普通民事诉讼有所不同,主要是针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判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故意制造虚假证据,或者指使、贿买他人制造虚假证据的;(二)故意伤害人身体、财产或者其他权益的;(三)故意损毁、扣押、冻结他人合法财产的;(四)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于因犯罪行为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